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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县城建成区货车通行规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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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讯(记者张琦)2月27日,记者从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为创建文明城市,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规范夏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对重中型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冒黑烟及燃油三轮车进行禁限行管控。

一、限行区域:

城区林荫街以南,嫘祖路以东,司马光大道以北,康杰路以西,滨河东街康杰桥路口以西,滨河东街以南。

二、限行时段:

1、冒黑烟及环保不达标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

2、民生保障车辆(运送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等涉及民生的)通行时间为22时至次日7时。

三、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1、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气象监察车辆,邮政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不受限行规定。

2、县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为县域企业运输原料、产品的车辆,可到交警大队秩序股(301室)申请办理电子通行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一)冒黑烟、渣土车、重中型货车等闯禁令(违反限行规定);

(二)渣土车未采取盖蓬布、厢式运输等密闭措施、散装物料车抛洒的;

(三)不清洗车身、轮胎带泥、易抛洒扬尘的货运车辆;

(四)非道路机械车辆上道路行驶等;

(五)其它环保未达标车辆。

对以上违法车辆,扣留整改,并联合环保、住建、交通部门依法处罚。

五、绕行路线

(一)往泗交、祁家河方向绕行夏都大道←→嫘祖北路←→林荫街←→康杰北路←→滨河东街(康杰桥路口以东);

(二)后夏线、闻夏线途径县城南北通行车辆绕行埝裴线←→232省道(夏都大道)←→埝裴线←→国道209线或司马光大道。

六、法律责任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对违反限行规定、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公告自2023年2月25日起执行,以前限行规定同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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