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永济市发现一例省外输入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经查,阳性病例感染者畅某强(男,43岁,临汾市襄汾县人)从外省返回后,先后在多个疫情检查站使用他人手机号码出示行程卡,故意隐瞒外省行程,逃避省、市、县关于入晋返晋人员“第一落点核酸检测”的要求,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畅某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永济市公安机关已经对畅某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运城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当前,广大群众大部分都能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牢运城疫情防控阵地,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不顾大局,隐瞒行程、不参加统一核酸检测等等,破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干扰疫情防控大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决定、命令的各类涉疫违法行为,将视不同情节由公安机关进行训诫或追究法律责任。对无故不参加政府组织的核酸检测、不如实报备、逃避疫情防控查验,在互联网散布、传播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帮助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样严厉依法查处。因此,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再次呼吁广大群众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网,坚决守牢运城疫情防控阵地。(杨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