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2022年5月4日12时52分,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解州中队民警在辖区运永线19公里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后车厢在没有任何防护装置的情况下违法载人,随即民警示意其缓慢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驾驶员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结合身边典型事故案例讲解无证、酒后驾驶三轮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随后民警让乘坐人员转乘其他车辆。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存在的无证、酒驾、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400元的严厉处罚。
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需持有相应驾驶证,在酒后驾驶此类车,将被视为酒驾,同样会受到处罚。所以不管是喝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还是小汽车,这都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不仅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希望每一位司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喝酒后驾车上路。盐湖公安交警再次强调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