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飞,男,198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临猗县人民法院北景法庭负责人、员额法官。
2009年考入临猗法院至今,长期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是一个让党放心、忠诚担当、善于调解、执法如山的良知法官;十余年办理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面对案件,铁面无私,不徇私情,面对群众,铁心铁意,一心为民;为了让司法接地气,法律有温情,他默默无闻用小法庭彰显大作为,被辖区人民群众誉为“满意的好法官”。近年来,临猗法院授予“办案标兵”、“先进个人”,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授予“优秀公务员”、“三等功”,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嘉奖”,山西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嘉奖”、“二等功”。
“峨嵋岭上果飘香,全靠法治来保障,北景法庭兵马壮,一腔热血为民忙”。这首流传在临猗县峨嵋岭上乡间小巷的民间歌谣,既道出了老百姓的心声,也足见赵鹏飞法官与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鱼水情谊。面对案多人少矛盾,在探索创新诉源治理中走出了一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便民化法律服务的“北景法庭之路”。
一、创新诉前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
基层法庭天天面对的案件纠纷看似小事、实则大事,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农村的稳定。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赵鹏飞创新诉前调解工作,立足构建社会大调解格局,成立多元纠纷调解室,聘请人民调解员驻庭诉前调解,与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和村“两委”共建化解纠纷的多层次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小案子、小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启动前,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年3月,春暖花开农业生产刚刚恢复,他接连收到了16起农资销售商起诉果农赊欠肥料款案件。他与村委会、调解员联调联办,进村入园引导诉前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他陷入了两难—一方面是欠账必还,农资销售商的合法权益必须保护;另一方面,考虑到水果“难卖”问题,果农偿还欠款十分困难。灵活调整调解策略,提出了“分三次年底还清”的还款方案,把16起标的额近20万元经济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外,当事人不仅满意,且在辖区内也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2020年4月至今,北景法庭受理诉前调解221件,成功调解89件,司法确认56件。诉前调解的成功实践,有效遏制民事案件快速增长势头,即节约了审判资源,也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累,并总结诉前调解好处为快捷简便、不伤和气、不收诉讼费、可赋予法律约束力,并为此建章立制。
二、背上国徽去开庭,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
为了给广大果农和部分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服务,减少群众诉累,他提出“将法庭开到百姓家门口”的法治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机动灵活、方便群众的特点,对辖区内的鲜活产品纠纷、邻里家庭纠纷、老人赡养纠纷等案件就地进行上门服务、巡回办案,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庭院、灶台炕沿,使案件当事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身边,推动了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移。他平均每年下乡巡回开庭办案不低于90次,遇上巡回开庭,他带领团队开上警车,背起国徽,挂上横幅,摆上桌签,不失法律庄严,不减庭审程序,既审理了案件,也宣传了法治。
在北景乡东闫村农家土炕上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母告子”赡养纠纷案,87岁的王大娘对他的温情司法服务连连感叹。随后,运城日报以“农家土炕上的温情调解为题”,报道了这起炕沿上的普法行动,省高院及多家网络媒体也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三、利用掌上法庭,把方便显在屏幕指尖
法庭辖区是果业重镇,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果商。在果品交易中,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一直是困扰外地果商和法庭的一件难事。为了方便外地果商方便地解决纠纷,2020年以来,法庭软硬件升级改造,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集中送达平台”等信息共享智慧平台开展网上开庭业务,实现了纠纷解决从“线下跑”向“网上办”。
今年2月17日,在疫情防控时期,他接到河南商丘果商史某电话,询问案件开庭情况,了解此纠纷系生鲜水果案,宜快审快结。考虑到疫情防控对人员跨区域流动的限制和方便当事人等因素,决定利用“掌上法庭”客户端审理。2月20日上午10时,此案在互联网庭审系统准时开庭。线上庭审40分钟后,在他的耐心劝解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随后,系统通过语音识别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并同步发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在手机客户端签名确认后,当即出具民事调解书,案件顺利调解完毕。
四、借力五老助阵,把真情传到群众心间
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在基层化解纠纷中,他借力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代表、老干警等“五老”人员作用,传播乡风文明和法治,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在乡村治理中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治理效果。
今年1月,三管镇某塑料袋封装企业因一起劳动工伤纠纷被告上法庭。该企业员工杜某在上班时不慎造成掌骨骨折,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庭。他了解到被告经营的企业规模不大、效益欠佳,对原告提出的巨额赔偿很难接受。于是,他借力发挥“五老”群体。在与被告熟识的老党员协助下,被告很快答应了赔偿但要求原告不能漫天要价。他联系原告释法说理,最终商定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被告分3次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4万元,同时约定原告继续留在被告企业上班。事后,双方当事人分别为他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
总之,平凡岗位亦辉煌,执掌法槌为百姓。赵鹏飞在基层法庭工作,腿勤快、嘴勤快,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团结同志、带好团队的同时,不负众托,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只争朝夕,忘我工作,弘扬法院优良传统,让司法为民更接地气,为审判事业贡献青春,无愧于党的培养、无愧于人民法官光荣称号。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