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女,汉族,1990年9月25日出生,现任临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她于2013年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任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事员、科员、助理检察员,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员额检察官,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在检察机关从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多年,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等各类案件400余件,无错捕、漏捕,提起公诉案件均获得法院的有罪判决。先后荣获“全省检察侦查监督部门‘释法说理’竞赛优胜者”、“运城市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优秀公诉人”、“运城市院先进工作者”、“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五好’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她在普通而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克己奉公,严于律己,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不仅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且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干部,能时时处处以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都充分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好评。
一、政治坚定,坚持学习,扎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自工作以来,在上级院及本院领导的带领下,李丹重视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及时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及司法解释,钻研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虚心向领导及同事请教学习,积极参加各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并荣获省、市、县多项荣誉,时刻保持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常学常新,以赛促学,在竞赛中不断锤炼打磨自身。在工作中善于思考,总结经验,时刻以严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身综合素质扎实过硬。
二、勤奋履职,攻坚克难,奋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使命呼唤担当。李丹身为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承办案件,在工作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能够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多次受到领导的表扬及肯定。在日常工作中,肩负着繁重的办案任务,努力克服人员配备不足的困难,对所有案件均能做到逐一阅卷、提审、撰写法律文书、出庭公诉,坚持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认真负责,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严厉打击犯罪,依法保障人权,努力促成矛盾化解。在办理一起涉黑恶案件时,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涉及罪名较广,又因为案发时间较早,存在诉讼时效和关键证据缺失的问题,而审查逮捕的期限仅仅有七天,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撰写法律文书、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研讨、请示汇报等工作都要在短短的七天内完成,时间紧迫,来不及多想,便一头扎进一本本厚厚的案卷中,绞尽脑汁,抽丝剥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最终如期圆满完成了案件的办理。在工作中,始终树立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时刻把严守工作纪律,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作为工作准则,以严谨、细致、求实,不骄不躁、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三、严以律己,廉洁自律,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李丹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在办案中,努力克服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诱惑,坚守最初的信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秉公执法,不办人情案、金钱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乐于吃苦,无悔奉献,努力坚守检察阵地
从2013年进入临猗县人民检察院以来,李丹一直从事的是刑事检察工作,在办案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八年,八年间,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一个个案子经手而过,每一张决定书的背后都是汗水与泪水交织的成果。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加班加点是她的常态,为了做好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的她只能默默承受着一切,努力克服家庭和工作的冲突,舍小家为大家,无悔奉献,坚守检察阵地,她无私奉献的精神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平凡的事业,平凡的人生,不平凡的是一颗为事业甘于奉献的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平凡中也能创造幸福的人生,这就是一个普通共产党员的毕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