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3月12日,万荣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查处一起非法出租、出借电话卡案件。
经查,2023年12月4日,孙某的朋友樊某以带孙某去运城玩为诱惑,让孙某办一张手机卡,供其使用,孙某表示同意。当天下午,孙某到万荣县裴庄镇某通信网点,办了一张新的手机卡,交给樊某使用。2023年12月7日,樊某用孙某新办的手机卡组成简易“GOIP”用于电信诈骗通信,后电话卡被封停。
孙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租、出借电话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万荣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赵某非法出租、出借电话卡予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