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记者张琦)近日,记者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通行秩序,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于3月15日-3月18日主动到上牌站点登记上户,对逾期未上牌上路行驶的,盐湖交警大队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拦停,督促上牌后方可通行。为不影响您的出行,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觉到站点办理车牌登记。同时,提醒所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为了您的安全出行,请按规定佩戴头盔。
1.盐湖交警大队便民服务点
2.邮政代办服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