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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2月13日起!重新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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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讯(记者张琦)近日,记者从垣曲交警大队获悉,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路面行车秩序,确保城区内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垣曲县城区内雨污分流施工实际情况,决定自2023年2月13日起,重新启用城区内6个单行道违法抓拍监控设备,对逆向行驶、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违反禁令标志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录网。请广大群众、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具体6个单行道名称和行驶方向如下:

1、公园路舜王大街口至公园路新城大街口(由西往东行驶)

2、历山路新城大街口至历山路舜王大街口(由东往西行驶)

3、七一路舜王大街口至七一路新城大街口(由西往东行驶)

4、青年路舜王大街口至青年路新城大街口(由西往东行驶)

5、青年路舜王大街口至青年路滨河东路口(由东往西行驶)

6、广南路新城大街口至广南路舜王大街口(中心广场南侧路段由东往西行驶)

本通告自2月13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

  • [编辑:宁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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