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日前出台相关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力争到2020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到40%以上。
据了解,山西省选择省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在山西省注册有分公司并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省外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及持有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类别包含废铅蓄电池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收集网点——集中转运点——利用处置企业”的收集转运处理模式,每个集中转运点设立不少于3个收集网点。
在废铅蓄电池转运管理上,山西从转移管理、运输管理、提升区域转运效率方面进行了规定,并将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专用信息平台,对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核查管理。(记者乔栋)
《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02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