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运城市开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全面实施运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0月10日至12月10日,运城市对工业及民用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施工、水利施工、大型厂矿等企业、工地(场地)开展梳理排查,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对机械进行信息申报。
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的机械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以柴油为动力的工程起重机械、综合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桩工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和预应力机械、装修机械、岩石机械、铁路线路机械、市政工程与环卫机械、工业设备、其他装配有柴油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机械所有人可使用“运城市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
此次非道路移动机械号牌实行一机一牌一卡,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后需加装精准定位系统,并联网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机一档。在申报机械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环保号牌和环保信息采集卡,为确保登记落实到位,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还将对该机械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确认。通过审核后,对机械排放情况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的结果,安装环保号牌和精准定位系统并发放环保信息采集卡,对于超标排放的机械,在治理后需安装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并和环保部门联网。
据悉,此次运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将在今年底完成。届时,运城市将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并将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为运城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管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部署要求,运城市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及时登录《运城市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申报备案。12月10日后,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将禁止使用。
使用无环保号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施工单位将纳入失信企业名单,无环保号牌超标排放的机械设备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处以五千元罚款。(记者 廖旌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