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范围试点近两年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近日正式印发。
政策背景:金融业综合统计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探索。“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也明确指出,要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2016年4月,央行和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决定在天津、广东、浙江、安徽四省市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试点工作。
过去多年我国在金融业综合统计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统计制度存在割裂,数据标准不统一,统计技术手段单一,数据组织分散,信息归集和使用难,共享机制不完善;交叉性金融活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关键领域统计监测不足,风险预警数据不敏感;宏观风险统计基础较为薄弱,政策效果评估数据不充分;部分金融活动游离于金融统计体系之外,基础数据不健全等。
政策目标:金融业综合统计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统一科学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和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并运行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成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实现大国金融数据治理,有效支持我国货币政策决策、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协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政策内容:主要针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迫切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以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统计为突破口,建立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有效统计监测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的金融活动。二是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全面掌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及时发现风险传导节点和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支持内部关联交易的判断和外部风险传染的识别。四是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金融资金流量、存量统计,摸清金融业家底,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五是完善货币信贷统计,加强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专项统计,合理评估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力度和结构。六是建立并完善债券市场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统计,有效识别市场风险及其传染渠道。七是启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建设,按急用先行原则,先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用以初步实现对现有统计的数据归集和新建统计的数据采集。
政策意义:加快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对于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一是为有效监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提高服务效率提供关键信息基础。二是满足前瞻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对统计信息的迫切需要。三是支持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
政策建议:未来应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外延,全面加强对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主要是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统计。同时,持续强化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体系,完成基础统计标准与行业统计标准的对接;在总结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经验的基础上,以金融统计标准为先导,以信息安全为基石,综合运用现代信息和大数据技术,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经过金融管理部门和数据报送机构的共同努力,基本建成运行机制顺畅、制度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技术手段先进、政策支持效果显著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