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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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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黄河新闻网运城讯(记者杜雅森)2020年9月21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运城中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运城中院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下,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大目标,经过艰苦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党中央作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后,运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态度坚决、行动迅速,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组,组建了由刑一庭七名法官组成的扫黑除恶审判团队,审结侯金发兄弟涉黑案、景益民涉黑保护伞案,打响了山西省扫黑除恶第一枪。闻喜侯氏兄弟涉黑“盗墓黑帮案”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今年疫情期间,运城中院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庭审的工作规程(暂行)》等工作制度,做到了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不止步。在看守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采取远程视频开庭或在看守所开庭审理。盐湖法院审理的马某涉黑案、绛县法院审理崔某涉黑案、垣曲法院审理的黄某涉黑案,都是在看守所内搭建临时法庭审理。

扫黑与“打伞破网”相结合,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5案6名“保护伞”受到依法惩处,社会反响强烈。建立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联动机制,定期召开审执衔接工作会议,设立涉黑案件财产台帐动态管理,坚持每月一次执行例会,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共执行回案款5744.71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项规程”,紧扣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四个特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黑恶势力犯罪一个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和行业整改,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尤其是金融放贷、建筑装潢、文化旅游、古墓遗址保护、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及时向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91份,促进了行业整治,实现了“办理一案,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

据了解,截止9月17日,今年6月底前起诉到运城中院一审涉黑案件7案54人,审结7案54人;一审受理涉恶案件1案32人,审结1案32人,黑恶案件结案率均为100%。全市两级法院判决生效涉黑案12件,执行立案9件,已执结2件;判决生效涉恶案111件,执行立案79件,已执结57件。共执行回案款5744.71万元。

下一步,运城中院将继续坚持铁案标准,加大督办力度,6月之后受理的黑恶案件,力争年底前全部审结。不断深挖彻查涉案财产,争取黑恶财产全部执行到位,让人民群众有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给党和人民再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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