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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妇联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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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记者 杨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的专门立法。按照《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4月7日,运城市妇联党支部联合盐湖区妇联党支部、盐湖区河东东街社区党支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分为总则、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63条,活动中,市妇联副主席谭刘悦对这部法律出台的目的意义,社区矫正的对象、机构、人员和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各级妇联组织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二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法的社会知晓度;三要按照职责和任务,依法开展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运城建设作出巾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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