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6月3日,芮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曹风线开展缉查布控工作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日15时52分,大队巡逻中队执勤民警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信息:一辆号牌为晋M72***的小型轿车存在历史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行为,正通过曹风线高埝金路口去往县城方向,请拦截查处。两分钟后,民警将该车成功拦截,并对驾驶员韩某某(男,49岁,芮城县西陌镇人)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民警闻见韩某某嘴里一股酒气,遂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测试,结果显示为7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民警通过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认韩某某持有C1、E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韩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芮城交警提示,酒后驾车,会使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切勿肇事逃逸,让伤员再受二次伤害,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