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3月16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南城派出所查处一起过失引发山林火灾案件,三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了解,15时50分许,盐湖区凤凰谷发生山林火灾。火灾发生后,盐湖区立即组织协调盐湖区消防大队、南城办事处、森林消防专业队、林业救护队及附近群众合力救火,尽可能降低火灾损失。抢险救火工作一直持续到当晚19时许,火势得到控制并被扑灭。据初步统计,火灾现场的部分杂草、树木被烧毁,无人员伤亡情况。
事后,经调查发现,此次山林火灾起火原因为凤凰谷景区水上滑道项目施工过程中,包工头许某雇佣没有电焊资质的工人鲁某及李某,该两人在电焊切割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引发火灾。三名违法人员对其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盐湖公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许某、鲁某、李某三人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高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