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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交警严查酒驾 7名“酒司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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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3月9日,河津交警大队在全市采取设卡检查、流动巡查的办法,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14时47分,城市三中队民警在延平街-中兴路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王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晋M33***的黑色桑塔纳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时,因突然停放路边,形迹可疑引起民警注意,经检查,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该车辆还存在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

16时36分,熊某某驾驶号牌为晋M35***的白色丰田牌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汾滨街-泰兴路时,正遇城市一中队民警在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因其车内有较浓的酒味,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仪测试,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起,酒后驾驶7起,河津交警表示在辖区主要路口和重点道路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既是惩戒当事人,又是保护所有人,主要目的是营造浓厚的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氛围,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杨青云)

  • [编辑:王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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