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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公安局组织退休民警参与调解推进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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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褪色 调出好“枫警”

万荣县公安局组织退休民警参与调解推进基层治理见闻

退休民警在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室里整理卷宗。陈方斌 摄

在万荣县解店派出所“老警调解室”,退休民警张荣海正在为群众调解纠纷。

在万荣县的大街小巷,活跃着一支特殊的调解队伍。他们退休不褪色,常年奔波于矛盾纠纷调解一线;他们使命在肩、初心如磐,用数十年积累的群众工作智慧守护着基层的和谐;他们胸前的党员徽章在汗水中折射出金色光芒,那是初心永不褪色的信仰印记。他们是被群众亲切称为“老警”的退休民警。

近年来,万荣县公安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守正创新,精心组织一些法律意识强、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退休民警充实到“老警调解室”,继续为人民服务。这些退休民警壮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创新工作机制 构建调解新格局

如何让“老警”资源发挥最大效能?万荣县公安局在前期了解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两方面考虑对“老警”进行合理安排。

一方面,全县交通事故接警体量大。从近年的数据来看,交通事故接警量占警情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鉴于此,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事故处理中队设立调解室,由3位“老警”组成调解团队。退休前曾任职于派出所、刑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他们,有着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和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在有效化解各类交通事故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室创新实行“1+3+N”工作机制。其中,“1”是指轻微事故现场调,4个办案组成员现场快速调解轻微事故,做好群众安抚工作;无法当场调解的,要及时受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报告。“3”是指3位“老警”深入调,对无法调解或疑难复杂案件,要将当事人引导至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室,由3位“老警”深度调解。“N”是指多元力量共同调,要主动吸纳各派出所所长、各村村“两委”干部、各司法所调解员等多元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我们要将大部分交通事故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力争实现调解率达95%以上。”万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杨晓军说。他指着正在建设的“一站式”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中心介绍道:“这个投资30万元的新阵地,将引入保险公司、司法部门等入驻进来,实现责任认定、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诉讼等全流程服务。让群众进了这扇门,就能实现事故纠纷的‘一站式’化解。”

另一方面,县城矛盾纠纷相对多发。解店镇作为万荣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最密集、矛盾最集中,尤其是家事纠纷和邻里纠纷占到县城矛盾总量的半数以上。

针对县城矛盾纠纷多发的特点,万荣县公安局在解店派出所办公区辟出专门场地,成立“老警调解室”,聘请退休民警张荣海在此主持调解工作。张荣海退休之前在万荣县公安局治安科工作了4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治安案件处理经验和群众纠纷处理经验,在调解中善用群众语言说理,注重解纠纷更解心结,每年平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00多起,有效维护了辖区治安平稳。

构建大调解体系

巧解交通事故纠纷

在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室里,办公桌上堆满的案卷见证着退休民警深调纠纷的智慧成果。“在调解室的工作岗位上,我们习惯穿着退休前的警服。这身承载着岁月荣光的制服,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无声誓言,也是连接群众信任的纽带,更时刻提醒着我们每个人要自觉履行为群众解忧的职责。”正在埋头整理卷宗的王林刚说。工作中,3位“老警”独创出感化共鸣法、换位促和法、利弊比对法、点穴突破法、执着破解法、走穴援外法等六大调解法,每年成功调解纠纷800起以上,去年跨省援调重大事故6起。

66岁的王林刚是这个调解室的组长,在他看来,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要和群众建立深厚感情,多站在当事人角度想问题。“既要端稳法律天平,也要捧住人间冷暖。”王林刚深谙此道。

前段时间,一单位两名职工下班后,其中一人让另一人骑摩托车将其捎到汽车修理处。行驶途中,摩托车与一辆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乘坐摩托车的职工抢救无效死亡、驾驶摩托车的职工伤残。事故发生后,小型汽车车主根据责任划分通过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而摩托车驾驶者与乘坐者之间的赔偿却陷入僵局。死者家属咨询律师后,提出了一个赔偿数额,摩托车驾驶者认为自己是好心帮忙,也无主观恶意,再加上经济原因无法给到这个数额,双方僵持不下。“死者上有老、下有小,过世时妻子还怀着孩子。调解当天,遗孀抱着新生儿的场景,让在场所有人心痛落泪。”王林刚一方面诉说着孩子父亲过世后,这个家庭将要面临的困难,一方面结合民法典中对好意同乘的相关法条规定阐述摩托车主的相关权益,最终通过“法条解读+情感攻略”的方法,促成22万元赔偿协议。

该调解室注重借助多元化的调解力量,将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专业调解力量和各乡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及热爱调解事业的乡贤能人组织到一起,形成一个大调解体系。王林刚坦言:“当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我们会立即启动大调解体系,联系当事人所在村或乡镇的调解人员,详细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性格特点等,引入当事人信得过的人参与调解,帮助案件取得突破。”

今年1月,荣河镇23岁的杨某驾驶小型汽车追尾贾村乡71岁吕某的电动三轮车,吕某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棘手的地方在于杨某驾驶的汽车处于脱险状态,他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没有民事赔偿能力,甚至连丧葬费都无力垫付。”吕某发葬当天,村民聚集在一起,想为这位德高望重、谦和善良的退休村党支部书记声讨。王林刚到现场后,先安抚好群众情绪,并承诺该案的民事赔偿一定会到位。与此同时,启动社会救助基金为吕某垫付了5万元丧葬费。第二天,王林刚立即启动大调解体系,与村“两委”主干多次到死者家中协商劝解,并通知肇事方近亲属协助履行赔偿责任。经几次走访和调解,最终杨某赔偿死者家属36万元,使本次事故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早消灭。

“情理法”相融

化解家庭邻里纠纷

走进解店派出所“老警调解室”,“有话好好说,万事好商量”的标语在多元解纷流程图旁尤为显眼,83岁的张荣海正伏案整理调解卷宗。“这些是今年的案卷,经我调解成功并整理成卷的有100余起。这些矛盾纠纷涉及面较广,主要包括婚姻、债务、农民工欠薪、宅基地争执等方面。”张荣海指着桌上卷宗告诉记者。

随便翻开几本卷宗,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调查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等材料整理齐全、装订有序,见证了张荣海多年的调解工作历程。

年初,张荣海成功调解了一起拒不执行法院还款判决的纠纷案。几年前,一位群众被朋友拉着合伙做生意,由于缺少资金,他便与朋友商量后向自己姐姐借了9万元,并当场写下一张两人共同签字的欠条。前段时间,姐姐得知弟弟将9万元全部给了合伙人搞投资,催债无果,便将弟弟的合伙人告上法院,法院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和原告的诉求,依法判处该合伙人尽快归还全部欠款。判决生效后,该合伙人拒不执行,被司法拘留两次事情仍无进展。解店派出所派张荣海出面调解,张荣海向当事人了解实情后,得知这9万元系两人共同借出且共同投资使用,对弟弟从勇于担责的角度进行心理攻破,“不管怎么样,钱是共同借的,债也该共同担”,最终弟弟表示愿意承担一半欠款,这件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张荣海表示:“调解纠纷一定要保持客观,不能带有任何倾向,这样才能公正地站在各方当事人立场考虑问题,达成让各方都满意的结果。”当地有3人合伙投资建公寓,水、电、暖等都是共用的,但建成后3人多次因水、电、暖等费用核算不均之类的琐事吵架打闹。张荣海介入此事后,请3家各出代表一起核算好账单,并根据各家占地面积大小进行划分,最终3家都认可了这个结果,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字。

今年1月,张荣海受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2024年,吴某丈夫帮忙给同村的贾某家建房,贾某以工程质量不好为由拖欠其3000元工资。吴某前去讨要,双方发生纠纷,吴某丈夫一气之下打碎了贾某家玻璃,贾某随即报了警。“对于家庭邻里纠纷,不能简单地对当事人执行拘留,也不能只处理打碎玻璃这一件事,这样不但不利于矛盾化解,反而会助长双方的矛盾,爆发更严重的后果。”在处理家庭邻里纠纷中,张荣海从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下手,既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又关注当事人情感需求,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方法,最终贾某支付吴某丈夫2000元工资,吴某对砸碎的玻璃进行赔偿,这件事情就此了结。

如今,这些穿梭在街头巷尾的“银发警察”,正用坚守诠释为民初心、以智慧续写忠诚使命,在河东大地绘就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图景。(记者张君蓉、南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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