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从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11月1日—12月1日,中心城区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第四批将开始申报。
“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位于槐东路以东、学苑路以西、舜帝街以北部分,占地面积约121亩,共建16栋住宅楼,2136套房屋。第一、二、三批已解决711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剩余房源1425套。
“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根据运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惠民嘉园”经济适用住房(东区)销售价格的批复》确定,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此次申报地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为中心城区(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城、安邑、姚孟、大渠)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且为户主。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3509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共同拥有车辆的,购买价格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持有的股票、基金、期货、商业储金型保险以及存款累计须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拥有商铺、办公用房。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为共同申请人。(记者祁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