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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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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7月5日,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学习,更精准高效掌握法律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工作的能力水平。

该法律对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着重要意义,对河津市农村经济事务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会议采用提问、讨论等形式进行,大家谈感受、谈认识,对该法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政策、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职责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探讨,促进对该法律的掌握。

  • [编辑:杨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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