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永济市自然资源局按照省、市要求,联合市住建、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宣传发放,并实现首宗商品房“带押过户”,延伸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和内容。1月18日,开发企业为永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赠送锦旗,表达肯定和感谢。
为加快工程进度,某公司在永济市农村商业银行以土地抵押贷款980万元,因土地处于抵押状态无法办理预售许可。根据《通知》,永济市自然资源局多次与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沟通协调,解决贷款分解等难点问题。按照业务流程,该公司同意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在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前提下,剩余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原贷款。2023年12月28日,经住建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符合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条件。2024年1月5日,该公司取得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房屋销售及网签备案顺利进行。
下一步,永济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不断拓展服务路径,形成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常态化服务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