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盐湖区一驾驶员却不吸取教训,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半年,重新考取驾驶证后又因酒驾被盐湖公安交警查获。
4月7日21时51分,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解州中队民辅警在河东西街栖凤桥东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对一辆悬挂晋M60XXX号牌的黑色轿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室一股酒气,民警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在对其身份进行核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某于半年前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予以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据了解,刘某某当天中午邀约几个朋友出来聚餐,期间喝了2瓶啤酒,以为到了晚上就会酒醒,心存侥幸的刘某某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其后悔不已。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二次饮酒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