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4月6日,绛县交警大队结合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采取“宣传与整治、固定执勤与机动巡逻”的勤务方式,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查纠。
对发现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告诫驾乘人员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处罚之后对其进行普法宣传。
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刘凯华、张蕊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