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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联合运城市电动车协会开展“讲新规 宣《条例》 文明出行你我他”电动自行车新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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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1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市民文明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当天,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联合运城市电动车协会在南风广场开展“讲新规 宣《条例》 文明出行你我他”电动自行车新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有奖问答互动和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现场群众解读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通行管理、违规处罚依据和标准等相关内容,提醒大家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要戴好安全头盔,做到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不醉酒驾驶、不违规改装,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出行安全。

随后,宣传民警到市区主要路口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宣传劝导。

  • [编辑: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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