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近日,平陆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条山街与茅津路交叉口查处一起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7时16分,民警对一辆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乘车人陈某未系安全带,民警细看才发现陈某所在的副驾驶上插着安全带卡扣,面对民警询问,陈某辩解道:“坐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民警听后,立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耐心解释不系安全带存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乘坐人陈某作出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