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连日来,永济市司法局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步入新轨道,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提高站位,增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感。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发展举措符合上级改革精神,符合社会心理预期,符合群众根本利益。
二是修规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永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永济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试行)》《永济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加强了源头防范的力度。
三是创新机制,探索开展专业律师团队协助审查工作。组建4名专业律师团队,对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2023年截至目前,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政府重大合同4件,出具法律意见20余条,确保永济市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是开展专项清理,及时清理和修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对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宣传推广和督促落实力度,明确责任和要求。对于拟废止和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废止和修改时限,按规定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3年共开展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其中保留41件、废止9件、修改1件,确保政令统一。
五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培训班,组织政府组成机构及所属部门负责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做到熟悉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规定,切实提高永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