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彻底解决垣曲县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
2022年,垣曲县河长办重新变更了三级河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总河长的县级双河长,各乡(镇)长和乡(镇)书记乡级双河长制。目前,垣曲县共有县级河长9人,乡级河长22人,村级河长50人,共计81人,各级河长都已下载了巡河APP并能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巡河。今年对11个乡镇管辖范围内的堤防进行了划分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乡镇与各村签订堤防包保责任书,明确各村堤防管护任务。
2023年,垣曲县加大了巡河力度,各级河长都能按时进行巡河,目前已巡河1492次,其中县级巡河64次,乡级190次,村级1238次,通过巡河杜绝了“四乱”现象的发生。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垣曲县加大妨碍河道行洪排查,今年全市开展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垣曲县共有76个遥感复核图斑,目前已完成了所有的外业排查工作任务,县河长办已将复核结果上传系统。为严厉打击道内非法乱采乱挖现象,县河长办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印发《垣曲县河湖管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联勤联动工作方案》,建立了垣曲县河道执法检查工作体系。
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既是重大政治过程、生态过程,也是重大发展过程、民生工程。县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坚决扛起责任,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高标准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推动“一泓清水入黄河”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为打造“美丽山城、幸福垣曲”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