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 > 运城频道 >  本网专稿

公权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黄河新闻网 > 运城频道 >  本网专稿

黄河新闻网运城讯(记者柴晓蒙)近日,有视频显示,河南省信阳市街上,五辆车牌被遮挡的土黄色中巴车不仅未被执勤交警拦下,车队后面还有警车断后护卫,引起群众热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那么视频中的车辆为何能够遮挡车牌,还能大摇大摆拥有交警开道的权力呢?

据了解,7月24日,信阳市开展了为期两天半的全市2023年第二季度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现场观摩活动,而视频中出现的车辆是信阳市乡村振兴示范区观摩团的车队。而根据法律规定,使用无牌照的公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应该自觉遵守和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无牌车行驶事件,代表的是为所欲为,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的特权思想。

特权的利用和行使,官员们凌驾于法规之上,自行其是,只会让老百姓产生不信任和不支持,造成公信力的流失。希望当地政府能够深刻反思,并进行严肃处理,以挽回政府的形象和公众的信任。只有通过积极整改和公正执法,才能重建公信力,让百姓对政府恢复信心。

  • [编辑:杨菁慧]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