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扶贫资金、资产的日常管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清除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运行、长期收益,根据《河津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河津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开展了扶贫(衔接)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专项整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时间抽调专人,成立以中心主任马有平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指导强化全市扶贫资金、资产的日常管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协同开展摸底排查,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同时动员和组织全市各帮扶工作队、乡村干部等协调配合,细化工作举措,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强化资产监管。
要求各乡镇、村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在2021年开展资金项目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通过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改,强化对扶贫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清除各种隐患,确保资产底数清、资金安全运行、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管理制度机制完善,切实提高河津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质量和成色。
三是推行以案警示,促进问题整改。
根据市纪委、监委及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安排,先后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及有关乡镇、村扶贫项目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山西省纪委、运城市纪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中5起典型案例的通报》,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高效落实整治任务,坚守法纪底线,依法依规履职,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把扶贫资金、资产管好用好,不断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科学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