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稷山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评定后公示公告,稷山县稷王庙被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稷山县现有大佛寺、稷王庙等七大“国保”,以及高台花鼓、高跷走兽等五大国家级非遗,稷山板枣公园、汾河湿地公园等两个国家公园。稷山麻花、稷山饼子、稷山鸡蛋、稷山板枣被称为“稷山四宝”,颇具知名度。 稷山稷王庙位于稷山县城步行西街,元代创建,建筑为元、清时期遗构,布局得体、构筑巧妙、错落有致,是我国历代保存较完整、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一处专祀后稷的庙宇。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稷山稷王庙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稷山县坚持每日进行文物古建巡检,增设游客中心、医务室等,同时,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等形式,让更多的人领略稷山稷王庙历史的厚重、艺术的魅力和华夏农耕文明的博大精深,提升了稷山稷王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翟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