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 > 运城频道 >  本地要闻

运城市发布20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黄河新闻网 > 运城频道 >  本地要闻

电子报刊

为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近日,运城市印发《运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围绕惠民利民、助企纾困、政府服务三方面,出台20条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运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惠民利民方面共9条措施,其中包括支持人才购房、落实房地产金融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积极推行“房票安置”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实行买房入学优先保障政策。

每一项惠民利民措施,都事关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措施》明确,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规定;引导商业银行统一对存量贷款(包括首贷、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将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放宽运城市“商转公”贷款政策;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原发放的同一家庭同一套住房多次贷款视作一次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原来的退休后延5年,调整为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65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上浮20%;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贷”标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及频次;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在盐湖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含存量房),开通户籍落户绿色通道,房户一致优先安排适龄子女入学。

针对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运城市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政府有关部门在出具住房套数认定证明时可给予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购买的第二套、第三套住房分别执行首套、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政策。

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也是一项重要措施。运城市将搭建“以旧换新”平台,支持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优惠和优质服务。2025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对参与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职工,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上浮20%。

积极推行“房票安置”模式。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宅基地和房屋补偿安置的,征收人可将补偿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搭建的“房源超市”内的商品房。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各县(市、区)政府、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给予一定的奖励。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为其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购买新建商品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房票票面金额不足以支付房款的部分,符合条件的房票使用人可申请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被征收人及家庭满足拥有一套本地住房的,允许房票转让一次。(记者邢智轩)

  • [编辑:邵毅飞]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