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2024年以来,绛县公安局党委全面落实运城市局党委“1369”工作思路,深入践行运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春安关于“日清月结”的工作理念,立足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全面出台《绛县公安局有效警情“日清月结”盯办机制》,紧盯每一起警情,日督查、周通报、全程跟进督办,强力推进落实。
4月21日早8时,群众靳某到绛县公安局南樊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停在一修理店门口,第二天早上发现他的三轮摩托车失踪了。值班民警快速了解情况,完成网上接报案登记,第一时间赶赴被盗现场展开调查工作,并通知技术中队民警到场进行现场勘察,通过采集信息、分析研判,民警很快锁定作案嫌疑人郝某。为尽快抓捕嫌疑人,民警当即向周边派出所发出协同作战请求,10时许,卫庄派出所传来消息,民警在治安巡逻时现场查获作案后隐匿在其辖区的嫌疑人郝某,同时查获其盗窃的三轮摩托车。
经查,违法行为人郝某于4月21日凌晨,发现案发摩托车维修店门前有一辆三轮摩托车没有上锁,郝某便产生了将其据为己有的想法,因担心违法行为败露,郝某一路骑行至绛县卫庄镇,暗中寻找买家,不料被接到协查的卫庄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郝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郝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