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走访发现的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是否已得到了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近日,稷山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项目包联人员再次深入稷山县汾河过城段堤防生态护岸工程施工现场,对前期走访对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稷山县汾河过城段堤防生态护岸工程是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指导下建设的一项主要工程,该项目一标段全程5.5公里,总投资4300万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稷山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项目包联人员在与该项目对接并建立一企一档过程中了解到,部分群众因房屋征收补偿不到位、对雨污排放致葡萄歉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等原因,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要求赔偿,施工单位人员几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针对这一情况,县纪委监委约谈提醒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包联人员与县住建局、稷峰镇政府及涉及补偿的两个村负责人面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商讨解决办法,在此基础上,下发督办卡,明确协调解决完成时限。
“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雨水冲垮围堰将污泥冲入荆平村鲍某葡萄地补偿一事已圆满解决;占用荆平村鲍某停车场一事,在依法开展房屋测量、评估等工作后,经稷峰镇政府和包村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次上门沟通,已顺利征收到位。有县纪委监委的保驾护航,我们有信心在12月底将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欣喜地介绍道。
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强大引擎。为助推重大项目建设驶入“大提速”,稷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成立11个包联小组,针对项目特点细化制定“账本式”监督清单,确保精准发现问题;探索实施跟进式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即刻反馈、当面交账、联动整改”,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有序推进、廉洁高效实施。
“重点项目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牛鼻子’,我们将继续发挥‘探头’作用,持续跟踪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坚持从‘小问题’入手,以‘小’见大,以‘小’见严,用监督‘小切口’助力项目建设‘大提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高晓丽 姚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