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20年国资国企改革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运城市国资国企改革2020年行动计划》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国企改革,务求分级突破”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属国企改革重点在处僵治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国资国企监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起草制订了《运城市国资国企改革2020年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运城市国资国企改革2020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市属国企改革的时间表和任务书,主要包括改革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 工作思路
主要是通过市属国企改革“五个一批”,即改制出清一批、破产清算一批、兼并重组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一批,实现2020年国企改革突破性进展。
第二部分 工作计划
一、改制出清一批。明确了清华水泥厂等8户企业改制出清时间表和任务书,细化了阶段目标和重点工作。
二、破产清算一批。启动运城市粮油贸易公司等5户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并继续做好永济纺织厂和山西农药厂的破产清算工作。
三、兼并重组一批。重点实施运城市五交化总公司的兼并重组工作。
四、转型发展一批。抓好“运城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山西建筑产业现代化(运城)园区”、“运城市会展中心和农产品仓储物流”、“LNG应急储气调峰中心”等项目建设。
五、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和财政补助资金的清算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的意见》;二是建立运城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
七、加大对非监管国企改革工作指导力度。明确了市直各部门及各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办国有企业,确需新办企业的,需经市政府批准。对市直各部门及各部门下属单位开办的企业,需关闭破产或清算退出的,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国资委予以指导。
第三部分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负其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二、加大财政支持,落实改制资金。一是要加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落实财政预算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000万元;二是优化企业债务处理程序,成立债务化解工作组。
三、强化政策合力,决胜分级突破。一是社保部门要积极协调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19〕2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二是对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后,不再征收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三是改制企业划拨用地、出让用地土地收入除向省级上解资金外,全部返还(含市县留成部分)改制企业,用于支付企业改制成本。
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机构信息
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对政府授权的国有企业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