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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交警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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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2月28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集中开展夜查行动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日23时06分,该大队新城中队民警在县城商品一条街红绿灯口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的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闻到驾驶员高某某(男,26岁)嘴里有酒气,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后经民警询问得知,高某某当晚与朋友在县城一KTV聚会饮酒后准备回家,心想离家不远不会碰到交警,便心存侥幸驾车上道,不曾想途中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高某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 [编辑: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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