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 > 运城频道 >  法制运城

稷山县:醉酒驾驶摩托车 上路行驶即被查

黄河新闻网 > 运城频道 >  法制运城

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7月27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中,查处一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当晚22时50分许,西社中队民警在城南街石油公司门口处路段设卡开展违法整治时,一辆摩托车在驶近临时检查点时,突然停下,民警急忙上前,只见驾驶人浑身酒气,神情恍惚,左手上还夹着一根烟,经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测试,显示驾驶人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存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民警遂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取样,对其驾驶车辆吸烟的不安全文明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7月28日,杨某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11.00 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杨某某交代,当晚,他在县城大佛路一家夜市吃饭时喝了些酒,饭后,觉得自己没多大事,他就心存侥幸驾驶自己的无牌摩托车往家走,不曾想,骑车刚上路,就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杨某某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绝非一句空话,在此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违法行为,需从自身做起。

  • [编辑:尹柯颖]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287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