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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山西省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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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即日起,山西省通过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减流程、减操作等举措,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再提速”。自此,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将全部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首次办税时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由1个工作日内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据介绍,此次提速是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办理效率和纳税人办税体验,方便纳税人办税。

其中,减事项是指新开办企业时,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包括登记信息确认、发票票种核定等6个事项,税务机关依职权办理的事项为主管税务机关及科所分配、税(费)种认定等2个事项,除此之外,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增加其他事项;减表单是指将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发票涉及相关事项所需填写、确认的填报内容,集成至《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并提供免填单服务,由纳税人一次填报和确认,实现“一表集成”;减资料是指对市场监管等部门已经采集的新办企业办税人员实名信息,税务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不再重复采集,同时实行印章“容缺式”办理,3个自然日后,金税三期系统开始自动提醒,补齐后停止提醒;减流程是指简并线下办理流程,优化线上办理体验,实现税务人员在一个模块操作完成各相关事项的操作,优化改造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功能,将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实行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采集、一次办结,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领用发票;减操作是指推行智能化办税,在新办纳税人套餐票种核定环节中实现发票用量的自动核准,对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的,优先推荐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等,对“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等企业开办时非必须的管理类事项,可由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

此外,这些举措对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参照适用。(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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