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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交警落实“五选一”管理规定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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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发朋友圈或微博集赞、抄写法规、做志愿者、观看警示教育视频……2019年10月29日,为全力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扼制行人、非机动车以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盐湖公安交警大队从即日起,在中心城区20个路口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通过严格落实行人、非机动车“五选一”管理规定,促进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

“五选一”管理规定是指执勤民警在发现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向违法实施人说明违法行为的危害,由违法实施人选择。五种方式分别为:接受20元至50元的罚款;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20个。

当天,在市区鼎盛岗,盐湖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正在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你好,你刚才骑着电动车逆行和闯红灯了,非常危险,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随后,民警将该女子带至岗亭,对她进行“五选一”处罚。该女子选择抄写了一份《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平时一直都很注意,几乎不闯红灯,今天因为有点事所以有点着急了,我以后一定会注意的。”抄写完后,该女子说。

当天,多名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因逆行、闯红灯,接受了“五选一”处罚。

行动期间,该大队重点整治高峰期,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行人穿越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护栏;摩托车涉牌涉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盐湖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希望广大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能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葛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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