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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工程完工庆贺 酒后驾车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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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6月3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即将到来的端午节和高考交通安保工作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该大队国道中队民警在108国道新桥收费站对车牌号为晋MXE***的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检查时,闻到驾驶人李某某(男,47岁,龙兴镇人)身上有酒味,便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4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遂带回办案区。据李某某交代,他包揽的工程于今日完工,为犒劳辛苦的兄弟们,特意在侯马一饭店请弟兄们吃饭喝酒,自己碍于情面只是与弟兄们碰了几杯,没敢多喝,自认为这个时间段交警还没上班,便在饭局结束后驾车回家。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

鉴于李某某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相应的处罚。(焦芮岩 赵慧荣)

  • [编辑:张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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