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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唱歌喝酒真逍遥 驾车被查好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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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日前,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夜间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侯某某受到严厉处罚后深感痛悔,但为时已晚。

2019年6月5日晚,临猗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按照夜查行动安排部署,在南环路阳光摩托车附近路段设立卡口,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23时30分许,一辆牌号晋M906**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查点10余米处,突然紧急刹车,并企图倒车逃跑,后方车辆纷纷鸣笛避让,非常危险。民警立即上前截停该车,并对驾驶员侯某某进行控制。

检查中,民警闻到侯某某身上一股酒气,经快速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侯某某承认自己刚才与朋友在某歌厅唱歌时喝了些啤酒,出来时感到肚子有点饿,便驾车准备去夜市摊点吃饭,没想到途中即被查获,现在感到非常后悔,再三向民警保证今后决不再喝酒后开车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侯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的严厉处罚。(王文斌)

  • [编辑:王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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