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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漫漫执行路 且歌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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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名执行干警,兢兢业业、执法为民;他,时刻把群众放在心坎上,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用朴实的言行,带给人们温暖,传递社会正能量。今天,我们一起认识一下夏县法院执行一庭执行员张琦。

张琦,男,1989年1月14日出生,汉族,夏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干警。一位法官曾说过:只有公正的审判,没有公正的执行,审判工作就会成为“半拉子”工程。他对此有这样的理解: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彻底泡汤了。正是有了这样的理解,凭着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自2015年8月份进入执行一庭工作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03件,执结283件,结案率93.4%,执结标的额近700余万元。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勤奋探索,秉公办案,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在工作中他始终能够把严格执行、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所执结案件既无一件违法违纪的,亦无一件因故意或过失的错案,真正做到了零投诉、零信访。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他始终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在日常的工作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注重提升综合素质,提高业务能力

自2015年进入执行一庭工作以来,他始终坚守公平正义这道防线并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在执行工作中,他深深懂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深刻内涵;明白只有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才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让社会和谐稳定的道理。凭着自己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热爱,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学习现代司法最新研究成果,树立现代司法理念,而且还广泛阅读与审判业务相关的心理学,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为更好的办理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廉洁自律,保持公仆本色

一个合格的执行干警,不仅仅要业务精湛,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抵御金钱的诱惑和来自外部的压力。法院执行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执行一线的干警常年要和金钱打交道,执行工作又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总会有一些有私心杂念的人通过各种手段来拉拢、腐蚀着我们一线执行干警,他始终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办理的被执行人张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被执行人张某长期躲避执行,为了能够找到被执行人,他和庭长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张某家中,硬是在除夕夜将被执行人张某找到并带回法院予以司法拘留。最终此案被执行人张某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圆满执结。

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做到的。而人是有感情的,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体谅,这是人类社会应有的美德,执行工作不仅需要威严,还需要温情。在办理的申请人韩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韩某是一名脑瘫患儿,被执行人赵某长期不在,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按照正常程序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但考虑到申请人的特殊情况,家人为了给孩子看病花费巨大,家庭十分困难,其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张琦同志积极准备司法救助的材料并对救助案件及时跟进,保障了申请人第一时间拿到救助款,缓解了申请人家庭的燃眉之急。

截止2019年5月底,张琦执行结案数、结案率、执行质效均名列全院第一。

这就是夏县人民法院执行战线上的优秀干警——张琦,工作中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从不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以满腔的热忱,为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首新时代人民法官的颂歌。用自己良好的形象,优秀的工作业绩,展示了一名当代执行法官的风采。

  • [编辑:王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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