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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税务局划出规范婚丧嫁娶等事宜“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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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文明节俭新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绛县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委员会纪检组关于坚决遏制税务系统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良风气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规范婚丧嫁娶等事宜,树立税务干部新机构新形象。

一是强化学习,把牢思想认识“定盘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的通知》和《中共运城市纪律委员会运城市监察局关于印发〈运城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两个通知”文件作为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研讨。利用微信工作群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干部职工,作为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均要进行学习,并对学习情况签字确认,确保干部职工对文件规定的内容应知尽知,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落实。

二是明确规定,搭建预防警示“烽火台”。提醒干部职工按规定履行申报程序,严格实行“双报告”,报告时分别填写“两个通知”所附的5类报告表,如实说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宴请非亲属人员及帮忙名单等,并对相关规定做出承诺,督促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确保干部职工不闯“红灯”,不越“雷池”。

三是严格监督,当好未病先治“啄木鸟”。要求局党委班子和纪检监察组当好“森林医生”,强化“一岗双责”,严明纪律,强调违规操办责任追究,对查实顶风违规操办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发挥群众与干部职工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公开举报电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抵制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张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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