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为了加强规范档案管理,保证住建系统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应归尽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绛县住建局档案室对档案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人、专室、专柜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每年年初下发通知,对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移交,凡是应存档的档案全部整理成册、成盒移交档案室,各股室积极配合工作,档案室工作人员对移交的档案及时规范整理、分类、装订、编号、上架,方便以后的查找、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