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4月18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信息查获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未年检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5时45分许,该大队新城中队民警在108国道原村路段执勤时,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一辆号牌为晋MPP0XXX的小型轿车逾期未年检,正通过108国道原村路口,请拦截检查。接到预警后,民警迅速将该车拦截,经检查,该车行驶证上的检验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属于逾期未检验车辆,驾驶人未能出示驾驶证。后又通过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认驾驶人孙某某(男,37岁,横桥乡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孙某某无证驾驶未年检车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孙某某做出罚款2200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使其认识到了无证驾驶未年检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焦芮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