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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七旬老人无证被查处 交警罚教结合消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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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4月10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中,查处一起年逾七旬的老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0时许,该队西社中队民警在中队长杨志红的带领下,在辖区管化线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发现一辆悬挂晋MF***7的小型轿车在驶近临时交警检查点时,突然停驶在原地不动,民警急忙跑过去,只见驾驶员是位老人,在检查其驾驶证时,老人坦言自己没有驾驶证,并告诉民警自己70多岁了。经公安综合信息平台查询得知:老人姓杜,稷山县稷峰镇人,现年73岁。看到老人这么大岁数,民警吓了一跳,中队长杨志红急忙走过来细心给老人讲解驾车时应遵守的交通法律法规,告诉他无证驾驶对自己和他人存在的交通安全危害。老人听后告诉民警,儿子不在家,自己在家觉得闷,索性就自个开着车到外边走走。听到这老人这么说,民警为其捏了一把汗,在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后,联系到其儿电话,说明情况,儿子告知自己在外地,会派人过来代驾将车开走。受到教育的老人情绪很激动,表示虚心接受批评教育,不再私自驾车出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老人杜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指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等驾驶证的,应当到自动降级到小型车辆驾驶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提交相关证明。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者的处罚是为了维护更多人的出行安全,希望大家能切实拒绝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李东兴)

  • [编辑:王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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