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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交警在事故多发段和农村劝导站开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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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4月1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联合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在辖区交通事故隐患路段和农村劝导站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民警和劝导员首先在管裴线与宁仁线交叉口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对途经此路段的车辆和行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此路段车流量很大,为增强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民警告诫过往车辆驾驶人,途径该路段,注意减速慢行和避让拐弯车辆、行人。宣传中,民警发现在该交叉路口边上,有商家在路边设摊销货,过往车辆不时在她身边穿梭而过,十分危险,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民警遂走上前向她讲解在路边设摊销货的交通安全隐患,看到民警给自己进行宣传,商家急忙知错地告诉民警马上撤销路边摊点,消除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在西社镇范家庄村东交通安全劝导站,民警和农村劝导员一起对过往村民开展宣传劝导活动。

有位骑乘电动三轮车的老大爷马槽上坐着老伴和一个年约5岁的孩子,看到这,劝导员急忙将其拦住,民警给老大爷讲解用电动三轮车载人出行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起初,老大爷很生气,询问为何将自己挡住,听到不让自己用电动三轮车载人时,气愤地质问民警,哪怎么出行不违法。民警向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结合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告诉老大爷用电动三轮车载人的安全隐患,听到民警耐心的讲解和细致入微的宣传教育,最终使老大爷动情地告诉民警说道:“我们都在村里呆惯了,不知道这个三轮车不能拉人,今后一定注意安全。”说着让老伴和孩子从车马槽内下来,民警向老大爷发送了一张交通安全宣传挂图,老人高兴地接过。

附近的村民看到后,都跑过来争相索要宣传挂图,民警借机向他们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还给他们讲解农用车辆违法载人的危害性,使村民都深受教育。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起到良好宣传教育效果。(李东兴)

  • [编辑:王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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