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3月22日晚8时,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城区条山大街砥柱广场路段设卡,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晚,曹川中队民警共查获酒后驾驶行为2起,其中驾驶车牌号为豫M5*8**的驾驶员曾某酒精呼气含量为50.8mg/100ml,驾驶晋MP1***的宋某酒精呼气含量 20.3mg/100ml。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曾某、宋某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鉴于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平陆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发现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韩淑珍 祁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