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3月17日13时许,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接到报警称,京昆高速运城方向676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经民警现场勘查,肖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BA***重型半挂牵引车与白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鄂A7***白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白色小轿车尾部受损,重型半挂牵引车右前方受损。
经了解,当事人白某因长时间开车感觉有些疲乏,突然变更车道并且减速想要将车停到紧急停车带里休息一会,后方重型半挂牵引车因紧急躲避,这才发生了事故。
经调查,驾驶员白某,因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导致事故发生,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对驾驶员白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