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3月13日,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曾醉酒无证被处罚后再次无证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9时50分,按照大队全国“两会”安保工作部署,公路巡警中队民警在古城国家级湿地公园旅游线路长直路段执勤,当对过往车辆检查时,发现距离检查点后方50米左右一辆号牌为晋MCY8XX黑色小型机动车驾驶人弃车逃跑,民警立即前往沿途寻找,并在附近村中一墙角处找到该车驾驶人崔某某。民警通过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该驾驶人在2017年曾因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大队处罚,目前还未曾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该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还存在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崔某某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200元、双倍保费、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