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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驾驶员买来带有警示爆闪灯二手车换来交警千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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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9年1月3日,山西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开展“百日安全行动”中,充分利用集成指挥平台查获一起非法安装警示爆闪灯的车辆 ,驾驶员尚某受到严厉处罚。

当日,大队七中队民警根据“百日安全行动”部署安排,在河东街周西路开展缉查布控工作,11时33分许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信息:一辆号牌为晋MMMXXX黑色大众小型轿车预警有其他违法行为正在沿河东街周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请拦截查处。11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河东街韩信路成功将该车拦截。经过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比对,驾驶人尚某某存在使用非法安装警示爆闪灯的违法行为。七中队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尚某使用非法安装警示爆闪灯的违法行为作出1000元处罚,收缴警示爆闪灯。经了解,驾驶员尚某前不久从二手车市场买来一辆 黑色大众小型轿车,买车时就没有发现车辆安装有警示爆闪灯,结果等交警查到了,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 [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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