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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最后三天”的促销应该言而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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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三天,时光匆匆,我们要走了,真的要跟你们告别了,优惠倒计时最后三天……”。近年来,每到冬季,就会发现城市的一些地方搭起帐篷,拉起“内蒙古牛羊绒制品大促销”等条幅,通过高音喇叭播放“最后三天”的促销内容,开始售卖保暖衣物。

家住和平小区的李女士说:“实在太吵了,每天从早放到晚,天天喊着最后三天,都喊了快两个月了,也没见要走的意思。”

“我两个月前搬到南风广场附近,刚搬过去的时候就看见南风广场路北的一些商家门前贴着‘最后三天’‘清仓甩卖’‘房租到期’等广告内容,现在两个月过去了,这些商家有一些离开了,还有一些继续‘最后三天’的甩卖。”家住南风广场附近的王先生无奈的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商家这种无限期的“最后三天”宣传,容易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认为最后三天产品肯定是最便宜的。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立家、立业、立商、立国之本,是最大的竞争力。“诚信为本”的经商理念更是成就了晋商、徽商等商帮的辉煌。希望这些商家能够使用更加合理规范的宣传手段,以诚信做生意,以质量求生存,做到光明正大、诚实无欺,既然决定最后三天,就应言而有信。

也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仔细辨别,货比三家,不要听信一些所谓“最后三天”“全年最低,清仓甩货”的宣传。(本网记者 张瑞斌)

  •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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